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等工作;承担地方债券发行、兑付等管理工作。履行州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依法依规行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能。拟订全州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等。承担按权限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产产权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财务监督管理、薪酬管理等工作。负责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联系电话0837-2852787
责任编辑:州财政局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