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报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审批,现预下达你县(市)2024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并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结合当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际,围绕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搬迁村掉边掉角农户、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脱贫人口就业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等精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二、将产业发展作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2024年州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0%,且不得低于2023年你县(市)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2024年州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分配。一是支持农业产业“三品一标”项目建设以及“特色水果”产业全程质量监控及品质提升建设;二是支持6个托底帮扶县建设;三是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支持农业产业“三品一标”项目建设以及“特色水果”产业全程质量监控及品质提升建设。主要围绕县域资源比较优势和特色产业发展实情,对小金、阿坝、红原、理县、松潘、黑水、汶川、茂县8个县以做强牛羊、做大生(藏)猪、做响特色水果、做精高原蔬菜、做稳优质粮油、做深道地药材为抓手,坚持抓点示范,立足特色农牧产业发展基础,提升特色产业发展质效。
支持6个托底帮扶县建设。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对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金川、黑水6个欠发达县域通过补齐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和发展产业、解决就业等方式开展托底帮扶工作。
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阿坝县、壤塘县、马尔康市和小金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2万亩,每亩补助400元。相关县(市)按要求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
三、要及时分解下达资金,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备案。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
四、脱贫县统筹整合的衔接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省级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整合方案编制、审定和报备,加大跨行业、跨部门的实质性整合力度。
五、严格按照《阿坝州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若后续无变动,以此文件为准。
附件 阿坝州2024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预分配表 单位:万元 |
|||||
县(市) |
资金(万元) |
“三品一标” |
高标准农田 |
托底性帮扶 |
备 注 |
合计 |
9100 |
6450 |
850 |
1800 |
|
马尔康市 |
200 |
|
200 |
|
|
金川县 |
300 |
|
|
300 |
|
小金县 |
1200 |
1000 |
200 |
|
|
阿坝县 |
1775 |
1075 |
400 |
300 |
|
若尔盖县 |
300 |
|
|
300 |
|
红原县 |
1375 |
1075 |
|
300 |
|
壤塘县 |
350 |
|
50 |
300 |
|
汶川县 |
75 |
75 |
|
|
|
理县 |
1000 |
1000 |
|
|
|
茂县 |
75 |
75 |
|
|
|
松潘县 |
1075 |
1075 |
|
|
|
九寨沟县 |
|
|
|
|
|
黑水县 |
1375 |
1075 |
|
300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