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财政局、州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管理,更好地满足政府采购评审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采〔2017〕6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1〕63号)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我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工作安排
1.征集时间:6月15日9:00-8月13日18:00
2.征集方式:采取无纸化征集。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专家库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申请(申请流程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四川省2021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流程”),待网络培训、统一测试、州财政局初审后,经财政厅复审、公示、终审入库。
3.教育培训:申请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培训资料和培训视频。
4.培训测试时间:另行安排。
二、征集重点
重点征集车辆类,家具用具类,医疗设备、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类,食品类,法律服务类,环境污染纺织设备、环境服务类,展览服务类,印刷和出版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物及陈列品等方面的专家。
三、评审专家申请条件
申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采〔2017〕62号)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未达到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工作满8年”条件,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以放宽至4年;取得硕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以放宽至6年。
第(二)项规定的“同等专业水平”的认定,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认定;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其所属行业自律组织推荐认定。本单位人事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不予(宜)认定或者没有行业自律组织的,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位申请人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业务理论知识,并按要求参加培训测试。
(二)网上注册时应妥善保存好注册用户名和密码。
(三)申请人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浅蓝底免冠照片,上传身份证须为有效身份证证件正反面。
(四)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六条规定,申请评审专家回避情形。除退休或离职的申请人以外,其他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填写回避单位。
(五)符合本通知第三点第三款条件的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推荐认定的,须选择“单位推荐”并上传单位人事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加盖公章的推荐书。
(六)申报的拟评审项目须与专业特长和工作经历具有关联性。
(七)申请人对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在四川省内多地申请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阿坝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地址:马尔康市团结街12号州财政局7楼1707办公室。
联系人:葛宇
联系电话:0837-2831010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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