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督,防范和化解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6月3日,汶川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新一轮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针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围绕主体经营资格、电动自行车是否取得“3C”认证、是否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是否符合产品标准要求、是否销售非法改装车等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同时,检查人员还向经营者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电动自行车相关生产标准,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两个规定”中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人,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2家,要求下架电动自行车2台。
下一步,汶川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坚决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