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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公开征集“春雷行动2022”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线索

发布时间:2022-01-13 09:01| 来源:阿坝州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聚焦民生关切,汇聚人民力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守护安全、服务发展职能作用,推动“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阿坝州市场监管局即日起,到3月31日“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结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阿坝州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线索。

对以下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线索,举报者可通过电话举报(12315、0837-2831885)和信件举报(邮寄至四川省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南木达街6号州市场监管局稽查科):

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销售、出租、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销售、出租、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其他日用消费品(重点包括学生用品、校服、眼镜、电动自行车及动力电池);生产、销售目录内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重点包括家用燃气具、儿童玩具、电动自行车、室内加热器、燃气泄漏报警器、灭火器、火灾报警器)。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动物园等场所,以及城市公交、公路、航空客运等不落实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政策;教育、医疗、水电气等行业领域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市场调节价商品经营主体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

其他涉及阿坝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价格等行业领域的违法行为。

鼓励实名举报,对符合《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奖励条件的实名举报人,将依法进行奖励。保障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实名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依规对线索进行核查处理。严禁恶意举报,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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