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提高信用信息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我部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站进入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浏览下载有关文件,通过传真、信函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
1.电子邮箱:zxzl@mw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意见反馈”字样。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 100053),信封请注明“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意见反馈”字样。
3.传真:010-63202571。
水利部办公厅
2023年7月17日
附件:
1.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3.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附件下载:http://www.mwr.gov.cn/zw/tzgg/tzgs/202307/t20230719_1674838.html
政策文件:http://www.mwr.gov.cn/zw/tzgg/tzgs/202307/t20230719_16748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