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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建置沿革】阿坝州历史悠久,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生息繁衍。史为蜀山蚕丛生息地域,古属禹贡梁州之域,秦惠文王(公元前316年)灭巴、蜀后设置蜀郡,始建湔氐道(治地今松潘县北),隶属蜀郡。

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开西南夷,以冉为汶山郡(治地在今茂县凤仪镇),郡辖绵虒县、湔氐道、汶江县、广柔县、蚕陵县。白水上游氐人聚居地,置甸氐道(今九寨沟县附近),属武都郡。蜀汉章武年间(公元221—222年),废汶山郡,置汶山、冉、平康、白马、匡用五围。西晋时,置西夷校尉于汶山。

隋唐时代,广泛实行羁縻州制度,宋代仍承袭之。元置松潘、岩、叠、威、茂等处军民安抚司,治所在松潘,流官土官并用。

明、清两代仍承袭土司制度。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对杂谷脑土司实行改土归流。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大小金川之役后又实行改土归流。乾隆四十八年(公元1783年)置懋功屯务厅,领汉屯五、土屯六、土司二。

民国十六年(1927年),茂县置四川省松理懋茂汶屯殖督办署,至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改置四川省第十六行政督察区。

1950年2月,川西人民行政公署茂县专区专员公署接管原第十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1953年3月,撤销茂县专区,成立四川省藏族自治区(地级),1955年11月更名为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州人民政府驻刷经寺,1958年迁马尔康),1987年7月更名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截至2024年8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辖马尔康市(县级)、金川县、小金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黑水县。全州共174个乡(镇)、1154个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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