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借规模
经省政府批准,财政厅核定我州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5.2亿元,专项债务8.2亿元。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州、县(市)分别为:州本级33.3亿元、县(市)级50.1亿元。
省在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核定转贷我州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6.2亿元,较上年增加6.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1.4亿元、专项债券4.8亿元。预计全州2018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55亿元,其中:州本级19.9亿元、县(市)级35.1亿元,均在省政府核定限额以内,债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和《阿坝
二、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预算调整
按“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规定,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县(市)政府使用债务由州级财政转贷,纳入县(市)财政预算管理,调整州级一般公共预算如下:新增2018年州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1.4亿元(含转贷县市11.1亿元);调增2018年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3亿元,调增2018年州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预算11.1亿元。
2.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增加其他资金调入形成的预算调整
为完成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州级预算,拟通过动用州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亿元和增加其他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亿元予以保障年初已报经州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支出预算和年度执行中增加的刚性支出。主要包括州级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0.9亿元、应急救援支出0.2亿元、保基本民生等支出3.5亿元,相应调增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6亿元。
调整上述事项后,2018年州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债务转贷收入预算由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通过的零元调整为11.4亿元(含转贷县市11.1亿元);州级一般公共预算债务转贷支出预算由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零元调整为11.1亿元,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9.5亿元,加上动支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增加调入其他资金支出4.6亿元,加上新增举借一般债务11.4亿元,减去转贷县(市)11.1亿元,增减相抵后,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44.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州新增举借专项债务4.85亿元(含转贷县(市)0.85亿元)。按“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规定,调整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如下:新增2018年州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85亿元,调入资金137万元,调增2018年州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支出预算4亿元、2018年州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37万元、调增2018年州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预算0.85亿元。
调整上述事项后,2018年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债务转贷收入预算由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零元调整为4.85亿元(含转贷县市0.85亿元)。相应州级政府性基金债务支出预算由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零元调整为4亿元,债务转贷支出预算调整为0.85亿元;2018年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137万元,相应州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382万元调整为519万元。调整后州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总支出预算调整为4.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新增资源开发补偿收益作价入股412万元,相应调增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4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412万元。
调整上述事项后,2018年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由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0.5亿元调整为0.54亿元。相应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由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0.5亿元调整为0.54亿元。
以上2018年州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批准。
三、其他报告事项
(一)关于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按《预算法》规定报告全州和州级接受增加转移支付有关情况。截至11月,全州累计接受中央、省下达转移支付194.1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93.3亿元。州级补助下级转移支付171.9亿元,较年初增加101亿元。
(二)关于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方向,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污水垃圾治理、“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重大项目支出。2018年新增债券16.2亿元安排为:
一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43亿元。其中:松潘县500万元、金川县511万元、小金县0.13亿元、黑水县0.12亿元、马尔康市404万元、壤塘县0.48亿元、阿坝县0.33亿元、若尔盖县445万元、红原县0.19亿元。
二是“三区三州”脱贫攻坚项目6.16亿元。其中:汶川县0.30亿元、理县0.3亿元、茂县0.54亿元、松潘县0.5亿元、九寨沟县0.4亿元、金川县0.55亿元、小金县0.78亿元、黑水县0.62亿元、马尔康市0.25亿元、壤塘县0.53亿元、阿坝县0.7亿元、若尔盖县0.46亿元、红原县0.23亿元。
三是污水垃圾治理项目0.78亿元。其中:理县0.11亿元、茂县324万元、松潘县0.2亿元、小金县0.19亿元、马尔康市0.22亿元、红原县320万元。
四是公办幼儿园项目995万元。其中:阿坝县562万元、红原县433万元。
五是铁路建设项目0.1亿元,用于成兰铁路阿坝州方新增出资。
六是“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6.75元。一般债券2.75亿元,其中:州本级0.15亿元,分别用于黄龙污水处理厂480万元、黄龙自来水厂800万元、黄龙垃圾处理厂220万元。县级2.6亿元,分别用于松潘县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0.59亿元、九寨沟县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2.01亿元。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4亿元,其中:九寨沟景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3.8亿元、黄龙景区停车场和栈道项目0.2亿元。
七是成兰铁路松潘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商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项目0.85亿元。
(三)关于置换债券额度和安排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财政厅核定我州2018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额度控制数6.37亿元,按规定用于偿还清理甄别确定的截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
1.州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草案)表
2.州本级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草案)表
3.州本级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草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