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总工会属一级预算单位,是州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组织。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2017年全州工作的总体部署,2017年主要工作是: 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州委、省总工会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州实际,确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领导全州工会工作,为基层工会开展工作营造外部环境;二是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三是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四是推动工会组织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五是协助州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省总做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的管理工作。
州总工会机关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事业编制0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16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4人;其他事业人员0人,工勤在职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6人。
固定资产总额506.1389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724.7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675.8万元增长2.92%。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33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8.3万元,公用支出76.8万元。
2017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额1389.6万元,其中:州级劳模专项资金29.1万元;困难职工帮扶资金40万元;工会经费1155万元;特困职工深度帮扶100万元;送温暖资金35万元;工会专项业务费30万元;破产及特困企业劳模离退休人员荣誉津贴0.5万元。
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