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委巡察办)工作职责: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向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州委和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州纪委、州委组织部等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健全与纪检、政法、组织、审计、信访等机关和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进行沟通衔接;办理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州委巡察办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州委巡察办总编制12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0名;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0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其他事业人员0人,工勤在职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固定资产总额0千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00.8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0万元增长0%;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00.8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0万元增长0%。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40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408万元。
2017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额160万元,其中:机关办公经费4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6万元,巡察经费97.5万元。
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