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政法委主要职责任务: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的决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全州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出现的偏差及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和协调对我州有重大影响、政策性强的案件或重大疑难案件。
3.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州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5.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改革新途径;参与起草、修改有关法规、规章。
6.组织指导全州政法队伍建设,检查、督促队伍建设工作措施和全州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的落实;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措施,协助组织部考察、管理州级政法部门领导干部以及各县委政法委书记、政法部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协助县委考察管理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规划并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从优待警措施,服务基层政法部门,帮助基层解决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保障干警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表彰奖励政法部门先进集体和干警;督促政法部门按有关规定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7.指导县级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州委处理全州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帮助、指导政法部门解决其他重大事项,完成州委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委政法委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
州委政法委总编制31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其他事业编制7名。在职人员总数28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其他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7人。
州委政法委固定资产总额525.39万元。
州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72.7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32.9万元减少6%;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72.7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32.9万元减少6%。
州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59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49.5万元,公用支出147.2万元。
州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额376万元,其中:平安创建工作经费13.5万元;大调解工作经费27万元;政法三级网路线路租赁费120万元;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13.5万元;宣传费16万元;综治工作经费13.5万元;全州保稳定班子工作经费45万元;大调解网络维护费0.5万元;群防群治工作经费13.5万元;维稳应急指挥部及维稳工作经费45万元;法学会工作经费3.6万元;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经费9万元;全州政法干部培训费24万元;见义勇为专项经费2万元;阿坝长安网运营维护费4万元;传真机1万元;打印机(激光A4)0.9万元;电视机2万元;台式计算机4万元。
州委政法委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9万元。其中:传真机1万元;打印机(激光A4)0.9万元;电视机2万元;台式计算机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