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检察院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州各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阿坝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州检察院总编制95名,其中:行政编制82名;事业编制0名;工勤编制13名。在职人员总数83人,其中:行政人员7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其他事业人员0人,工勤在职10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7人。
固定资产总额25551.8060千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1145千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1208千元增长-0.30%;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1145千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1208千元增长-0.30%。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7001千元,其中:人员支出13462千元,公用支出3539千元。
2017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额4144千元,其中:车辆大修经费250千元;特情费200千元;全州检察机关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运维服务费800千元;招录经费5千元;法警加班费35千元;司法救助金80千元;指定监视居住区改造建设项目1400千元;业务经费600千元;《阿坝检察》印刷费50千元;干警培训费400千元;干警加班工资274千元;人民监督员经费50千元
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00千元。其中:全州检察机关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运维服务费800千元;指定监视居住区改造建设项目1400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