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法院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国家依法
独立行使审判权。
2、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意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以构建服务型司法为目标,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司法管理为保障,狠下功夫,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建设,切实解决审判工作面临的体制性束缚、机制性障碍和保障性制约,努力建设过硬的班子,带出合格的队伍,争创一流的业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州法院联属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州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0.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09.39万元(包括上年结转结余696.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4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2万元。州法院2018年收支总预算2500.4万元, 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3.9万元,主要原因:工资上调、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州法院2018年收入预算250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0.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州法院2018年支出预算319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0.40万元,占71.33%;项目支出916.79万元,占28.6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州法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00.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3.9万元,主要原因: 工资上调、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项目经费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0.4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09.39万元(包括上年结转结余696.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4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州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0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53.9万元,增长11.30%。主要原因: 工资上调、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万元,占0.01%;公共安全支出1912.60万元,占76.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40万元,占13.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9万元,占3.12%;住房保障支出170.2万元,占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安全204(类)05(款)02(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220万元,主要用于 : 司法警察加班工资7万元;办案业务专项经费115万元;办公办案设备购置经费16万元;车辆大型修缮经费8万元;法院思想文化建设经费29万元;审判大楼屋顶漏水维修经费15万元;信息化建设经费3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州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8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1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6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州法院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万元。
(一)2018年公务接待费6.3万元。较2017年预算经费0.2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万元。较2017年预算经费63万元增加4.76%,主要原因:有车辆达到大型修缮相关要求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州法院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州法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0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53.9万元,增长11.3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州法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96.4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固定资产24,087,101.81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州法院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00.4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