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法院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法院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州法院总编制114名,其中:行政编制96名;事业编制6名;工勤编制12名。在职人员总数98人,其中:行政人员8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其他事业人员2人,工勤在职1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1人。
固定资产总额21845.2780千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2465千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2022千元增长2.01%;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2465千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2022千元增长2.01%。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20075千元,其中:人员支出16531千元,公用支出3544千元。
2017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额2390千元,其中:信息化建设项目403千元;公开开庭审理危安案件专项经费专项经费300千元;大调解专项经费项目200千元;审判人员及人民陪审员培训专项经费250千元;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207千元;办案业务专项经费400千元;司法救助100千元;法院思想文化建设200千元;法院干警加班工资330千元
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10千元。其中: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207千元;信息化建设项目403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