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州纪委州监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对州委、州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委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调查处理州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县党的组织和州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二是负责调查处理州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负责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三是按照上级党委和州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州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二)2018年重点工作
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准确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大、省州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巡察重点任务。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民主集中制、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加强对“8·8”九寨沟地震灾后重建委监督检查,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廉洁、稳定和厉行节约“五条底线”,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严格执行问责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用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监督使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是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八条意见,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定期排查梳理,及时跟进整治,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死灰复燃。持续用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四是进一步强化惩防并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向全社会释放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和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的反面教材作用,进一步抓好宣布处分决定“四个面对面”工作。
五是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体制机制,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加快推进县(市)派驻机构改革,健全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一管理。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指导各县(市)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现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国家监察全覆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州纪委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8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44.7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3.9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8万元。州纪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2983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89.2万元,主要原因:由于监察体制改革,增加51名派驻纪检组人员,人员变动至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委2018年收入预算3227.7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4.74万元,占7.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83万元,占92.4%;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委2018年支出预算322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2万元,占65.12%;项目支出1125.74万元,占34.8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27.7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89.2万元,主要原因:由于监察体制改革,增加51名派驻纪检组人员,人员变动至经费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83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244.74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3.9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8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89.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89.2万元,主要原因: 由于监察体制改革,增加51名派驻纪检组人员,人员变动至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3.94万元,占84.39%;教育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8万元,占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2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157.8万元,占4.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1131.8万元,主要用于 :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阳光问廉”工作、“阿坝民声”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派驻纪检组工作、监督检查工作、纪律审查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7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195.6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费(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78.2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68.2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为事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疗(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157.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8.涉密事项除外。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0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1.4万元。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2018年公务接待费7.1万元。较2017年预算经费4.5万元,增长,57.77%,主要原因是:由于监察体制改革,增加51名派驻纪检组人员,人员变动至经费增加。
(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1.4万元。较2017年预算经费86.4万元,增加25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增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8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89.2万元,增长49.6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6万元(涉密事项除外),主要用于:转隶人员办公设备购置5万,执法执勤用车购置25万元,车辆大修(两辆)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末,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209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车辆总额为574.12万元,占27.4%;房屋(原州监察局住宿楼)14.7万元,占0.7%;其他固定资产(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1025.9万元,占48.96%;涉密事项除外。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83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
(七)干部培训经费: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费用。省纪委监察厅《2012-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州委《关于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意见》(阿委发〔2010〕10号)、《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川纪发〔2013〕13号),2017年州、县、乡镇纪委上任后将开展大规模干部初任培训工作。
(八)政法网络平台租用费:纪检专网租用政法网络平台费用,与中国电信阿坝分公司通信业务签订合作协议。
(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经费: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要点>》(川纪综〔2015〕24号)文件要求,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该笔经费主要开支方向为:一是加强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编发剖析材料,分专题、分领域、分岗位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二是组织开展廉政书画、藏羌廉政工艺作品、廉政微电影、廉洁公益广告等创作等活动。
(十)“阿坝民声”工作经费: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在新闻媒体开办“阿坝民声”栏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阿委办发[2012]26号)要求,组建“阿坝民声”栏目。 在州纪委成立“阿坝民声”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阿坝民声”日常工作,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十一)“阳光问廉”工作经费:按照《关于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阿委发〔2017〕9号)精神,在阿坝州电视台开播“阳光问廉”节目,发挥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阿坝州“阳光问廉”工作由州纪委牵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