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指导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全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指导行政调解工作,管理阿坝州法律顾问团、行政复议委员会。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州法制办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稳妥推进司法机构改革,切实发挥职能职责,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求真务实 ,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阶段工作落地落实。
1.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及早谋划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继续开展“高举长征精神 走好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长征路”的法治主题培训,科学确定培训内容,提升培训实效。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式。切实保证中央、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严格落实到位。
2.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紧紧围绕示范创建目标,抓住重点、抓好关键,及时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以示范先进带动全域提升。
3.提升地方立法工作质量。优化立法计划,增强工作计划性、时效性。提前开展调研,提高立法质量。
4.审查质量。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自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5.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全州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互评活动。
6.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力度。加大行政复议法律宣传力度,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督促各行政调解单位完善行政调解平台建设,切实加强行政机关应诉工作,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7.机关作风纪律建设,提高服务效能。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持“迈开步子到一线、俯下身子抓落实、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探索方式,完善措施,有效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机关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机关执行力和创新力,大力弘扬团结协作、昂扬向上、清正廉明的政府法制机关文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州法制办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6.28597万元,无事业收入,无其他收入,上年结转3.3763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653217万元,无教育支出,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727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305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29438万元。州法制办2019年收支总预算449.66235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6.31403万元,主要原因:由于我州仲裁委员会尚未成立,该项专项经费减少,州法制办属于机构改革部门,2019年未编制临聘人员工资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州法制办2019年收入预算449.6623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37638万元,占0.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6.28597万元,占99.3%;无事业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州法制办2019年支出预算449.66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66235万元,占68.87%;项目支出140万元,占31.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州法制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9.66235万元, 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6.31403万元,主要原因:由于我州仲裁委员会尚未成立,该项专项经费减少,州法制办属于机构改革部门,2019年未编制临聘人员工资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6.28597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3.37638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653217万元,无教育支出,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727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305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294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州法制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6.28597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6.31403万元,主要原因:由于我州仲裁委员会尚未成立,该项专项经费减少,州法制办属于机构改革部门,2019年未编制临聘人员工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653217万元,占84.17%;无教育支出;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72752万元,占8.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30563万元,占2.74%;住房保障支出22.229438万元,占4.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35.653217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日常公务运行费用,干部培训、出差、公务用车运行等。
2.204061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140万元,主要用于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员培训、政府立法工作调研审查、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委员会、法律顾问团工作经费等。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5.8376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费(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335072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0.174243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2.05632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2.22943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州法制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9.662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1.5091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8.153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州法制办机关2019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共170281元,其中: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1.02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
(一)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州法制办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2019年公务接待费1.0281万元。较2018年预算经费0.0281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由于工资调增,导致公务经费增加。
(三)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与2018年预算经费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州法制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9.6623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8.93765万元,减少5.76%。原因是减少临聘人员工资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末,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41.0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41.09万元,占100%。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机关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经费、阿坝州法律顾问团工作经费、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经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阿坝州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经费、政府立法工作经费、阿坝州法治大讲堂工作经费、阿坝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经费共8个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0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五)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指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备案等工作所支出的经费,用于规范性文件文本印制、征求意见会议费用支出等。
(六)阿坝州法律顾问团工作经费:指阿坝州法律顾问团开展法律事务服务所支出的经费,用于法律顾问团成员培训、涉法文件合同文本印制、法律顾问劳务费用支出等。
(七)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经费:指阿坝州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开展复议、应诉案件审理支出的经费,用于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案件出庭费用、劳务费用、培训支出等。
(八)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指在全州范围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所支出的经费,用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议费用、行政执法差旅费用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