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
通告
(CZ202306)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中,涉及我州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近期,承检机构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小金县一品香茶行店抽取了1批次散装碧螺春茶叶(生产日期:2022-8-9);经检验,“灭多威”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行政处罚情况
小金县行政综合执法局于2022年11月18日予以立案调查,认定当事人销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和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完善进货查验、引以为戒确保食品安全且未造成社会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规定,作出以下处罚:
(一)罚款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二)没收该批次剩余的16斤散装碧螺春茶叶。
(三)警告。
(二)排查整改复查
小金县市场监管局已于2022年12月18日组织复查,再无经营不合格散装碧螺春茶叶的销售行为。
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