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国家及省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及指令的贯彻实施; 2.制定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制定道路运输有关规章的实施细则,建立有关的道路运输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运力、企业、站点布局;
3.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车辆维修和检测、运输服务、驾驶员培训市场的行业管理及监督、指导和协调;
4.根据管理权限,审批道路客货运输、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运输服务业的开业、停业及年度审验,核发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指导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运政业务审批工作;
5.负责道路运输统一单证的发放、回收、管理;
6.掌握了解本地区道路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价格的执行情况,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的运输,重要节假日旅客运输,组织实施指令性的抢险、救灾、战备物资的运输,并进行监督检查;
8.根据本地区运力与运量情况,按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提供需求信息,进行宏观调控,引导、调整车辆结构和技术等级;
9.负责本地区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生产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组织道路运输业的各种基本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反馈,开展咨询服务,组织市场调查和预测;
10.负责组织运输市场的质量、经营行为价格执行及使用证、照、牌、单、票据等的监督检查,调解重大的运输纠纷,处理重大的违章行为;
11.负责本地区的运政工作和运输行业工作的经验交流和推广,负责组织领导对运政人员的培训,对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负责对运输企业和运输行业协会的指导工作;
12.指导运输企业改革和发展,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法规教育科、财务统计科、运政业务科、运输安全科、驾培维修管理科、公交出租汽车管理科。
联系方式
电话:2823183 传真:282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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