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卫生执法监督所

发布时间:2015-09-21 17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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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阿坝州实际,阿坝州卫生执法监督所于2002年12月经阿坝州编委批准成立,系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管的副县级行政执法机构,是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依据国家和地方卫生法律法规履行卫生执法监督职责的执行机构。

  单位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综合科。主要承担《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等6部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30多部,部门规章400多部,各类卫生标准1600多个的执法任务;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控、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打击非法行医等10项卫生执法监督。

  办公室:

  1、负责拟订支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并督促相关职能科室实施;

  2、负责上级下达的绩效管理指标分解、督查和总结报告;

  3、负责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制订完善支队各项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4、负责党务工作;

  5、负责政工、人事、财务工作;

  6、负责综合会议组织及信息化建设;

  7、负责文秘、档案,史志、年鉴及安全保卫、车辆使用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

  8、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有关工作;

  9、负责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的组织保障工作;

  10、负责稽查工作;

  11、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监督一科:

  1、主要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2、食品安全宣贯工作。

  监督二科:

  1、按照《放射诊疗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开展放射卫生的执法监督;

  2、按照《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中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

  3、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落实措施的监督检查,对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综合科:

  1、参与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

  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3、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对美容美发业、游泳场所、住宿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

  4、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开展对学校的卫生监督工作;

  5、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等饮用水卫生监督;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

  6、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消毒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7、承担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派的行政许可现场审查职责。

 

  单位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县马尔康镇团结街74号

  邮政编码:6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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