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金融办

发布时间:2015-09-14 17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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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正县级)为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全州金融业运行情况,拟订全州金融业发展规划,督促落实州委、州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协助驻州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维护地方金融秩序。负责全州资本市场的培育。承办州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设综合科、金融科。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

  联系方式

  电话:2828892 传真:282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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