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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30 17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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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阿府函〔2022〕6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

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发展与安全,全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有力维护了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州委督促检查暨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阿委督效办﹝2021﹞12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阿委督效办﹝2021﹞1号)要求,7个考评工作组赴各县(市)、卧龙特别行政区和州级各部门开展了目标绩效现场考评。在各考核工作组现场考评基础上,州安办结合日常工作推进情况,对各县(市)、卧龙特别行政区、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综合考评,经州政府领导批示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一)县(市):九寨沟县、茂县、汶川县、阿坝县、若尔盖县。

(二)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经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发改委、州文体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州消防救援支队。

二、合格单位

(一)县(市):马尔康市、松潘县、小金县、壤塘县、理县、金川县、红原县、黑水县、卧龙特别行政区。

(二)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州教育局、州住建局、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交通执法支队、州公路局、州林草局、州水务局、州国资委、州人社局、州民宗委、州民政局、州森林消防支队、州商务经济合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邮政管理局、州气象局、州司法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科技局、州广电局、州供销社、州防震减灾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阿坝银保监分局。

希望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主线,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风险隐患,落实落细安全防范工作措施,确保我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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