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4 17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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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轮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

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联系电话:028—83501921;邮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15号。

附件: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

(联系人:孙立菁028—83501921


附件

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截至2020年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绿化全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总体规划(2016-2020年)》提出的人工种草、沙化土地治理、板结化草原治理任务,分别仅完成规划目标的51%、68%、22%。

整改责任单位

阿坝州委、州政府

整改目标

2022年底,阿坝州草原退化面积较2020年下降2%以上。

整改措施

1.2021年12月,已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完成乡土草种基地建设0.3万亩、人工种草15.5万亩、天然草原改良32万亩、鼠害防治157万亩、虫害防治48万亩。

2.2021年12月,已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完成围栏建设15万亩、退化草原改良32万亩、人工种草3万亩、黑土滩治理1万亩、毒害草治理1万亩。

3.2022年,实施阿坝州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退化草原治理),12月底前,完成围栏建设34.3万米、退化草原改良45.5万亩、人工种草5.1万亩。

4.2022年,实施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12月底前,完成乡土草种基地建设0.3万亩、人工种草11万亩、天然草原改良22万亩、鼠害防治140万亩、虫害防治57万亩。

5.2022年,实施省级防沙治沙、涉藏州县建设专项沙化土地治理、黄河上游水源涵养补给区生态综合治理(含巩固)等项目,12月底前,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不低于8万亩。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和退牧还草工程等,完成乡土草种基地建设0.6万亩、人工种草生态修复建设34.44万亩,天然草原和退化草原改良131.5万亩、鼠害防治297万亩、虫害防治105万亩。完成围栏建设分别完成15万亩和34.3万米,治理黑土滩1万亩、治理毒害草1万亩,沙化土地治理8.6万亩,补充实施人工种草0.58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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