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二轮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联系电话:028—83501921;邮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15号。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
(联系人:孙立菁,028—83501921)
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截至2020年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绿化全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总体规划(2016-2020年)》提出的人工种草、沙化土地治理、板结化草原治理任务,分别仅完成规划目标的51%、68%、22%。 |
整改责任单位 |
阿坝州委、州政府 |
整改目标 |
到2022年底,阿坝州草原退化面积较2020年下降2%以上。 |
整改措施 |
1.2021年12月,已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完成乡土草种基地建设0.3万亩、人工种草15.5万亩、天然草原改良32万亩、鼠害防治157万亩、虫害防治48万亩。 2.2021年12月,已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完成围栏建设15万亩、退化草原改良32万亩、人工种草3万亩、黑土滩治理1万亩、毒害草治理1万亩。 3.2022年,实施阿坝州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退化草原治理),12月底前,完成围栏建设34.3万米、退化草原改良45.5万亩、人工种草5.1万亩。 4.2022年,实施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12月底前,完成乡土草种基地建设0.3万亩、人工种草11万亩、天然草原改良22万亩、鼠害防治140万亩、虫害防治57万亩。 5.2022年,实施省级防沙治沙、涉藏州县建设专项沙化土地治理、黄河上游水源涵养补给区生态综合治理(含巩固)等项目,12月底前,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不低于8万亩。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和退牧还草工程等,完成乡土草种基地建设0.6万亩、人工种草生态修复建设34.44万亩,天然草原和退化草原改良131.5万亩、鼠害防治297万亩、虫害防治105万亩。完成围栏建设分别完成15万亩和34.3万米,治理黑土滩1万亩、治理毒害草1万亩,沙化土地治理8.6万亩,补充实施人工种草0.58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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