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
建设行动阿坝州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发〔2024〕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行动阿坝州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行动
阿坝州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行动方案》在阿坝州落地见效,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高原粮仓”,打造高原畜牧和特色果蔬两大产业集群中,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建设,加快补足短板弱项、提升治理水平,为全州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利用阿坝州生态优势和资源禀赋,以高原畜牧产业集群、特色果蔬产业集群建设为着力点,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强化标准引领、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具有阿坝高原特色的“大品种、大品牌、大基地、大企业”现代农牧产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达标提标优标行动,坚持“保安全”“优品质”同步推进,全域行动、梯次推进、补短强弱、共建共治,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革新,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筑牢“高原粮仓”质量根基,助推农业强省建设。
二、建设任务
(一)实施农业生产源头治理工程。
1.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加强耕地质量监测,推进耕地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逐年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大力推进配套提灌站、节水灌溉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加强污染源头防控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强化固体废弃物和化肥农药等土壤污染源头监管,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开展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提高耕地生产综合能力。到2026年底,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4万亩以上,耕地质量等级达到5.1以上。〔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实施农药兽药化肥减量化行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精准施肥、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技术推广;推广高强度地膜,强化畜禽粪污、秸秆、废弃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创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到2026年底,全州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统防统治覆盖率43%、绿色防控覆盖率5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5%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8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州农业农村局、州经信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广科学用药用肥。开展化学农药、化肥使用减量攻坚行动,推行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融合全程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探索作物专用肥套餐制配送、植物营养全程化管理等模式。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国家农安县规模养殖场全覆盖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其他涉农县(市)50%以上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州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实施农业产业链标准化工程。
4.规范标准制定及推广。结合我州特色产业发展实际及需求,逐步构建主要特色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及时制定新的生产技术规程,优化完善现有生产技术规程。推广应用主要农作物和畜禽标准化种植、养殖技术规程(规范)。开展道地中药材规范标准研究,制定党参、羌活等中药材省级标准,大力推广一批中药材种植技术和成果。到2026年底,主要农作物、果蔬、畜禽(蜂)生产标准化技术规程(规范)推广应用全覆盖;道地中药材种植管理技术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标准化基地和示范园建设。改造提升油菜、青稞、马铃薯、果蔬等农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抓好果蔬新品种试验示范园、粮经复合种植基地、果园改造示范基地、道地中药材重点示范基地建设。建立牦牛(牧草)产业基地(金川县、小金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松潘县);藏香猪产业基地(马尔康市、若尔盖县、黑水县)、西藏羊产业基地(若尔盖县)、黑青稞产业基地(阿坝县)、甜樱桃产业基地(汶川县、理县、茂县)、青红脆李产业基地(汶川县、茂县)、苹果产业基地(小金县、茂县)、高原蔬菜产业基地(小金县、理县)、雪梨产业基地(金川县)、酿酒葡萄产业基地(小金县、茂县、九寨沟县)十大产业基地。(州农业农村局负责)
6.推进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挖掘具有阿坝特色的农业产品,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名特优新等认证登记产品,加大商标注册支持力度,推动高原农产品品牌认证。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行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发展模式。到2026年底,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数累计达到123个,打造一批市场认可的优质特色系列农产品。(州农业农村局、州经信局、州商务经济合作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名特优新农产品出村、出县、出州。组织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物流企业、加工企业、食品企业、电商平台等市场流通主体“走进山村、走进市场”。举办“净土阿坝”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分期分区域在全国全省农业展览馆、浙江、成都地区组织开展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支持名特优新农产品参加西博会、农博会,积极组织经营主体参与浙江“阿坝特产进机关”“天府粮仓”精品全国推介产销对接活动等,设置扶贫专区,开展专场推介活动。(州农业农村局、州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农产品精细化监管工程。
8.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按照“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标准,开展乡镇监管服务站标准化、探索协管员的管理办法。(州农业农村局负责)
9.实施农产品溯源管理。建设食用农产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追溯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动重点农产品实现全产业链追溯。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本州生产销售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批次追溯信息通报制度。(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收贮运环节监管。落实收贮运环节交货查验、自查自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深化畜禽屠宰管理,落实官方兽医检疫制度,督促屠宰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生鲜乳收贮运及奶站管理监督机制,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管。全面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机制有效衔接,明确市场开办主体,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机制。(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创新监管机制模式。落实数字监管工程,逐步实现监管信息化、动态化、智慧化、可视化。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价运行机制,探索“信用+网格”监管制度。(州农业农村局负责)
13.开展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建立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公安刑事侦查联动机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重点品种突出问题专项攻坚治理。(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监测升级工程。
14.推进检测能力建设。实施农产品检测机构综合能力提升计划,提升农产品风险评估、有害物质非靶向筛查、品质指标分析等检测能力。到2025年,加强建设专业化农产品检测中心;到2030年,争取建设1个区域性农产品检测中心。加强农产品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能力验证、监督抽查等。(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健全州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组织实施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逐年提高监测密度,到2025年,全州抽检样品量达到1.5批次/千人。实施农产品抽检进集群、进园区行动,实现农业产业集群和主要农业园区监测全覆盖。实施小宗特色农产品质量监测计划。(州农业农村局负责)
16.提高抽检结果应用效能。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结果信息化管理机制,推动各地各部门(单位)抽检信息互通共享。强化抽检数据分析和应用,优化结果会商通报、风险评估预警、检打联动等机制,问题产品溯源查处率达到100%。(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工程。
17.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自查自检、承诺达标合格证、包装标识等制度,确保生产经营的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加强小农户监管,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选树一批诚信守法典型。实施“科学施肥进万家”“百县千乡万户”安全用药大实训,每年培训生产经营主体100户以上。(州农业农村局负责)
18.发动群众参与治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宣传范围,持续提振“川字号”、“净土阿坝”农产品消费信心。依托基层司法资源,建立常态化普法机制。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推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构建“农安110”系统,集中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诉求。(州农业农村局、州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处置。加强舆情监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州农业农村局、州委网信办、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组织领导保障。州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责任分工抓好相关工作,共同发力推动。各县(市)人民政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的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落实队伍体系保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州县农业农村部门依法落实考核晋升、有毒有害保健津贴等政策。加强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配齐乡镇监管员、设立村级信息员。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建设一批检测、监管、执法、标准化等人员技能实训基地,每年组织不少于10人次到实训基地开展业务能力培训。
(三)落实考核激励保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相关指标纳入州级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州直部门、县乡村、单位、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通报批评。对建成的省级监管示范县,州财政统筹安排相关资金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