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坝州促进2024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函〔2024〕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
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阿坝州促进2024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
阿坝州促进2024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
良好开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阿坝州2024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助推新型工业化发展,加快构建“5+N”生态工业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基调,工业企业生产平稳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力,扎实推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确保完成全年工业经济目标任务,为全州经济实现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二、奖励办法
(一)工业和技改项目奖励。一季度内新开工或竣工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含能源类),各项建设手续齐备,经统计局提供入统及项目投资证明,单个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续建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含能源类),经统计部门确认,一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5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分别给予项目业主单位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二)工业企业加大生产奖励。鼓励工业企业(采矿业、制造业)加大生产,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且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0%(含)、15%(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统计部门认定后,分别给予每户15万元、20万元奖励。
(三)发电企业售电量增长奖励。鼓励清洁能源企业多作贡献,规模以上清洁能源发电企业一季度上网销售电量同比增长10%(含)、15%(含)以上,未发生非计划停机和安全、环保事故的,分别给予每户10万元、15万元奖励。
(四)新建规模以上企业奖励。积极培育企业做优做强,支持小升规。经统计部门认定,一季度新建(新投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在国家联网直报平台开展数据报送工作的,除享受年度正常的升规入统奖励外,再给予每户20万元奖励。
(五)奖励范围。州内及“飞地”园区在库规模以上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资金筹措。奖励资金从州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解决。
(二)制定细则。州经信局会同州财政局负责制定资金申报细则,严格对拟奖励企业或项目进行审核,做到公开公正,确保奖励资金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三)强化协调。各县(市)、“飞地”园区管委会要主动作为、认真研究、提早谋划,及时宣传到位,并深入企业扎实开展工作,掌握项目建设、企业生产运行中面临的困难问题,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化解。
(四)强化安全。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作,针对重点、难点、薄弱环节,认真排查消除隐患,要把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作为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五)严把关口。各县(市)经信、财政、统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飞地”园区管委会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企业或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坚决防止企业为骗取奖励资金而提供虚假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