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阿府函〔2023〕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
2022年,全州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州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督促检查暨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粮食安全、耕地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阿委督效办﹝2022﹞13号)、《中共阿坝州委督促检查暨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阿委督效办﹝2023﹞1号)要求,州委督效办组织7个考评工作组分赴各县(市)、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卧龙特别行政区开展了目标绩效现场考评。在各考核工作组现场考核基础上,州安办结合日常工作推进情况,对各县(市)、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卧龙特别行政区安全生产进行了综合考评。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调动全州各级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经州政府领导批示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县及优秀单位
(一)县:小金县、红原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
(二)州检察院、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州委编办、州发改委、州经信局、州民宗委、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体旅游局、州卫健委、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黄龙管理局。
二、合格县(市)及单位
(一)县(市):马尔康市、金川县、阿坝县、若尔盖县、壤塘县、汶川县、理县、黑水县、卧龙特别行政区。
(二)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商务经济合作局、州国资委、州林草局、州广电局、州供销社、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九寨沟管理局、达古冰川管理局、四姑娘山管理局、州防震减灾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气象局、州邮政管理局、阿坝银保监分局、阿坝军分区、武警阿坝支队、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森林消防支队、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希望各级、各部门(单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以先进单位为榜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为奋力开创全州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