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坝州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
行动(第三季)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
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阿坝州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三季)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阿坝州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
(第三季)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加快制造业发展决策部署,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三季)的通知》(川办函〔2023〕32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部署,紧紧围绕“5+N”生态工业体系建设,全面总结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一季、第二季)经验成果,加强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实施、竣工验收、投产达产、履约监管等动态跟踪管理服务,巩固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实效。高质量推进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三季),充分发挥工业“联一产带三产”的作用,带动发展特色农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聚焦产业链薄弱环节和缺失环节,突出以重大项目为引领、以重点园区为载体、以补链延链为导向,重点引进一批优势产业重大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延链补链强链关键项目,在项目数量、项目质量上实现大突破大提升,全力确保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健康运行。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三季),围绕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力争引进一批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专精尖配套项目、产业链填平补齐项目等,促成一批待谈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意向项目尽快签约、签约项目尽快落地、落地项目尽快开工、开工项目尽快投产,加快形成阿坝州制造业新的增长点,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聚焦重点产业,全力招大引强。依托阿坝州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找准产业薄弱和缺失环节,围绕全州差异化发展格局构建,东南片区(汶川县、理县、茂县)重点招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大数据、新材料等绿色产业及葡萄酒等特色生态产业相关项目和企业;西南片区(马尔康市、金川县、小金县)重点招引清洁能源产业、锂产业及食品加工产业相关项目和企业;东北片区(松潘县、九寨沟县、黑水县)重点招引清洁能源产业、道地中药材特色生态产业相关项目和企业;西北片区(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重点招引畜牧产品加工、道地中药材等特色生态产业和民族手工艺产业相关项目和企业。
(二)聚焦重点区域,实施精准招引。立足州、县(市)优势资源和“飞地”园区、中小微企业产业园产业基础,切实把握政策支持、资源禀赋、交通区位等方面比较优势,认真分析研究省内外相关产业布局和重点企业分布,重点聚焦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地区,因地制宜,精准招引。
(三)聚焦重点行业,突出目标导向。坚持集约、集聚、循环、低碳等生态工业发展要求,“飞地”园区和中小微企业产业园围绕产业定位及产业建链、强链、延链、补链、创链实施“靶向”招商,招引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小巨人”企业等落户,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附加值,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聚焦项目落地,强化监管机制。全面梳理已签约未落地项目,落实专人负责,强化跟踪服务,加强已签约项目入库管理,实施项目落地、开工、投产动态监管,在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施工许可证等方面提供点对点服务。
(五)聚焦行业指导,狠抓政策落实。各县(市)、“飞地”园区和中小微企业产业园要坚持用好用活《阿坝州支持总部经济发展优惠政策》《阿坝州鼓励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阿坝州水电消纳示范区建设方案》等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引导现有企业创新发展、做优做强,将更多中小微企业培育为本土总部企业;对已签约项目要保障土地、用电等政策支持,促进项目尽快履约开工、建成投产。
(六)聚焦服务保障,提升招引效能。持续完善园区基础配套,培育特色产业园区,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优化园区服务,对引进的重大项目给予用地指标、环境容量、能耗指标等要素保障支持。因地制宜修建标准化厂房,推动招引项目实现早入驻、早投产、早见效。
四、工作步骤
阿坝州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三季)从2023年6月1日开始至9月5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7日)。各县(市)、各园区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动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全面梳理目标企业及对接项目清单、编制招商图谱,为实战攻坚打好基础。
(二)集中攻坚阶段(6月8日至8月29日)。各县(市)、“飞地”园区管委会要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组织招商工作小分队上门招商、驻点招商,走访有投资合作意向的重点企业,组成项目专班专人跟进;组织邀请有投资合作意向的重点客商赴本地考察交流;举办招商引资专项推介、项目集中签约等活动;开通绿色渠道,推动签约重点项目落地开工。
(三)总结考评阶段(8月30日至9月5日)。各县(市)、四川阿坝工业园区、各“飞地”园区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形成总结报告;州经信局视情况开展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三季)实际成效综合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各园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第三季)行动对推动全州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重要意义。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领导带头、抓好部门协作,配强攻坚队伍,提前布局、精准发力。
(二)注重氛围营造。各县(市)、各园区管委会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多途径、多方式宣传优惠政策、发展环境等,营造招商爱商、亲商助商良好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四川阿坝工业园区、各“飞地”园区要定期汇总分析本地、本单位招商引资推进情况,安排专人自6月起,每周形成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三季)信息报送至州经信局(邮箱:412893273@qq.com)。每月13日、28日前通过方正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将情况统计表报州经信局(具体内容待经信厅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严格考核问效。州经信局视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县(市)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三季)成效综合考评。
附件:1.阿坝州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三季)联络员统计表
2.阿坝州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三季)基本情况统计表
3.阿坝州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三季)落地重点企业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阿坝州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三季)联络员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县(市)/“飞地”园区 |
姓名 |
职务 |
电话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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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州经信局产业园区科 余 晨 18990407681 412893273@qq.com
附件2
阿坝州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三季)
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新签约项目 |
落地项目 |
开工项目 |
新增实际投资 (亿元) |
制造业FDI投资总额 (亿元) |
简报信息报送数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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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个) |
合同金额 (亿元) |
数量 (个) |
合同金额(亿元) |
备案金额 (亿元) |
数量 (个) |
合同金额(亿元) |
备案金额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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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州经信局产业园区科 余 晨 18990407681 412893273@qq.com
备注:
1.落地项目是指2023年5月22日至8月29日期间,在发改部门完成备案/核准或获得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的投资项目;合同金额是指落地项目签约合同中的投资金额;备案金额是指《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或《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中的项目总投资额。
2.开工项目是指2023年5月22日至8月29日期间,获得住建部门发放的施工许可证或已购买厂房/租赁厂房的项目;合同金额是指开工项目签约合同中的约定金额;备案金额是指《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或《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中的项目总投资额。
3.新签约项目、新增实际投资、制造业FDI投资总额按照“百日攻坚”行动(第二季)要求填报。
附件3
阿坝州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第三季)
落地重点企业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
市(州)/“飞地”园区 |
落地项目/企业名称 |
项目/企业简介(200字以内) |
备案金额(亿元) |
落地项目/企业所属类别(在对应的类别下打√,可以不选或者多选)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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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500强 |
中国500强 |
中国民营500强 |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
“链主型” |
“总部型” |
“平台型” |
“填空白” |
“补短板” |
“国产自主” |
外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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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州经信局产业园区科 余 晨 18990407681 412893273@qq.com
备注:
1.“三类500强”企业:世界企业500强以《财富》发布的榜单为依据,中国企业500强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企业排行榜为依据,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发布的榜单为依据,上榜年限为当年或上一年度在榜单内,投资方必须为母公司或一级子公司(注册地须为省外)。
2.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名单为依据。
3.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指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的企业。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名单为依据。
4.“链主型”企业:是指在整个产业链中占据核心优势地位,对产业链资源配置、技术产品创新和产业生态构建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能够对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健全和壮大产业体系发挥重要作用。由各市(州)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根据有关文件并组织相关处(室)和专家开展评审。
5.“总部型”企业:是指在四川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且在四川汇总纳税的综合型总部或功能型总部。由各市(州)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有关处(室)和专家开展评审。
6.“填空白、补短板、国产自主”项目:是指重点产业中掌握关键共性技术、核心技术,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拥有填空白或补短板或国产自主的技术和产品。由各市(州)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有关处(室)和专家开展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