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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8910367E/2023-00094
  • 文       号:阿府办函〔2023〕6号
  • 发布机构: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1-20
  • 成文日期: 2023-01-19
  •  有 效 性:有效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坝州促进2023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

《阿坝州促进2023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月19日           

阿坝州促进2023年一季度工业经济

实现良好开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阿坝州2023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助推工业新型化发展,构建“5+N”生态工业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保障全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完成全年工业经济目标任务;工业企业生产平稳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力,为全州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二、奖励办法

)工业和技改项目奖励一季度内新开工或竣工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含能源类),各项建设手续齐备,经统计局提供入统及项目投资证明,单个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续建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含能源类),经统计部门确认,一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5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项目业主单位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春节加班生产奖励春节期间(121日—24日期间)连续不间断加班正常生产,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且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0%(含)、15%(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加工型企业,经统计部门认定后,分别给予每户10万元、15万元奖励。

)售电量增长奖励。鼓励清洁能源企业多作贡献,规模以上清洁能源发电企业一季度上网销售电量同比增长10%(含)、15%(含)以上,未发生非计划停机和安全、环保事故的,分别给予每户10万元、15万元奖励。

)新建规模以上企业奖励积极培育企业做优做强,支持小升规。经统计部门认定,一季度新建(新投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在国家联网直报平台开展数据报送工作的,除享受年度正常的升规入统奖励外,再给予每户15万元奖励。

(五)奖励范围。州内及“飞地”园区在册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资金筹措。奖励资金州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解决。

(二)制定细则州经信局会同州财政局负责制定资金申报细则,严格对拟奖励企业或项目进行审核,做到公开公正,确保奖励资金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强化协调各县(市)经信部门、“飞地”园区管委会要主动作为、认真研究、提早谋划,及时宣传到位,并深入企业扎实开展工作,掌握项目建设、企业生产运行中面临的困难问题,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化解。

(四)强化安全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作,针对重点、难点、薄弱环节,认真排查消除隐患,要把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作为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五)严把关口各县(市)经信、财政部门、“飞地”园区管委会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企业或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坚决防止企业为骗取奖励资金而提供虚假统计数据,一经发现,严格按照统计法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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