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旅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04 09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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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以人为本夯实安全保障,让游客感受舒心安心的指示要求,全面加强旅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游客买得安心、吃得放心、游得开心进一步擦亮熊猫家园·净土阿坝文旅名片,结合阿坝州实际,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阿坝州旅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我州是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后疫情时代我州旅游行业迎来井喷,文化旅游产业不断提档升级,已然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文化旅游发展的第一方阵,以旅游为主导的第三产业占全州GDP的比重达到57.2%。今年上半年,全州接待游客2297.78万人次,同比增长40.04%州属景区接待游客246.26万人次,同比增长580.84%。随着我州旅游市场规模的持续壮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增多,为及时管控旅游市场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等  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由州市场监管局州食安办牵头,会同州级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办法》修订工作。

二、起草过程

针对草拟的《阿坝州旅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州市场监管局通过发函、召开联系会议等方式广泛征求州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市)、企业代表和行业协会意见建议,收到建议9条,予以采纳8条。邀请省级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数次调整、规范各类表述,最终形成《阿坝州旅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部分五十一条。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旅游市场主体责任、包保干部督导责任;第二部分为部门监管职责,明确了市场监管、民族宗教、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商务、文体旅、卫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的管理责任;第三部分为旅游餐饮服务,明确了从业人员健康要求、设施设备要求、加工环境要求、加工用水要求、加工服务要求及旅游社有关禁止行为等;第四部分为旅游食品销售,明确了人员健康要求,食品标签和广告宣传要求及有关禁止行为,旅游食品先行赔付工作流程等,规定了旅游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划分与公示;第五部分为联合惩戒机制,明确了风险等级惩戒机制、信用惩戒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包保督导机制、跨区域协作机制、行刑衔接机制等惩戒机制;第六部分为附则。

音频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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