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
一、起草背景
11月1日,我州将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为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生态安全,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结合我州实际,制定《阿坝州人民政府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命令》。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森林防火条例》
3.《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
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5.《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
三、起草过程
按照工作安排及相关程序,我局组织专人开展《阿坝州人民政府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命令》起草工作。
1.2023年10月,我局组织力量,参考《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阿坝州人民政府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命令(代拟稿)》。
2.10月20日,州司法局对《阿坝州人民政府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命令(代拟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形成了《阿坝州人民政府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命令(送审稿)》报州政府审定。
四、主要内容
《阿坝州人民政府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命令》共11个部分。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明确全州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要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科学划定森林草原防火区和高火险区。
(三)适时发布禁火命令。要求高火险天气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必要时对高火险区实施封禁管理。
(四)严格野外火源管控。要求各地切实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日常巡护、联防联控“四条防线”。对野外禁止用火行为、野外用火审批、防火检查站设立以及违规用火处罚等作了具体规定。
(五)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常态化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聚焦重点目标重要设施以及“五周五缘”,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六)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本地本部门(单位)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域,加强防火期内森林火险会商研判,及时向社会公众预警,严格落实火险预警逐级“叫应”机制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加强防火检查和巡山护林,做到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七)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要求森林防火期内各地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各类扑火队伍训练演练,做好火灾扑救应急准备。
(八)强化宣传教育。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安全用火,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防灾减灾能力。
(九)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责任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明确了属地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以及各级包干领导(干部)的森林防控责任。
(十)迅速报告火情信息。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火灾,应立即拨打12119火警电话报警,各地指挥机构应当按规定及时逐级报上级,严禁迟报、瞒报、漏报。
(十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求防火期内州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督导组每月下沉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各整改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各级公安、林业草原等部门和承接有关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肃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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