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马尔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24 09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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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作安排,州发改委牵头编制了《“6·10”马尔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方案(送审稿)》,报经州政府、州委领导同意,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6·10”马尔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按照工作安排,编制工作启动以来,州发改委会同州级相关部门积极与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接汇报争取,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在充分征求受灾县(市)和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根据地震灾损情况,提出了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恢复重建项目。7月28日以来,经多次书面征求受灾县(市)和相关州级部门的意见,形成了提交审议的《“6·10”马尔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方案(送审稿)》,报经州政府、州委同意,2023年2月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6·10”马尔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结构上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和重建原则。总体要求是紧扣灾区实际,把恢复功能放在首要位置,区分轻重缓急,兼顾发展提升,远近结合,合理布局,恢复完善交通、能源、水利、通信、城乡建设等基础设施功能,全面提升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为灾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重建原则为保护生态、绿色重建。恢复为主,兼顾提升。完善设施、民生优先。科学重建、确保安全。

第二部分是建设任务。加快恢复交通、通信、水利、能源、市政等基础设施功能,改善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安全可靠性,为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部分是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实施方案规划项目131个、估算总投资17.56亿元。其中,交通项目16个,估算投资8.79亿元;水利项目24个,估算投资1.78亿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6个,估算投资3亿元;能源项目2个,估算投资0.65亿元;教育项目13个,估算投资0.54亿元;医疗卫生项目6个,估算投资0.39亿元;文化体育广电(含文物保护)项目26个,估算投资0.65亿元;宗教设施项目12个,估算投资0.83亿元;社会保障项目3个,估算投资0.09亿元;社会管理项目9个,估算投资0.32亿元;基层政权项目14个,估算投资0.52亿元。资金筹措为争取国家、省资金、地方自筹等方式。

第四部分是重建时序。明确2022年、2023年、2024年恢复重建项目的建设时序。

第五部分是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程序,细化项目管理。落实建设资金,强化政策保障。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实施效果。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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