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24 11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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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阿坝州人民政府印发《阿坝州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新《预案》),重点明确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规范细化了应急响应,预防、监测和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工作和应急保障等工作程序及措施,为有序高效应对各类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提高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保障。

一、修订背景

为落实《四川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省《预案》)和《阿坝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州《总体预案》)有关要求,健全我州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机制,以适应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二、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职责及程序,做好与省《预案》和州《总体预案》的有效衔接,新《预案》从我州实际出发,重点在预案适用范围、响应分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响应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调整,较2019年印发的原《预案》内容更加详实,定位更加准确,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应急响应流程更加顺畅,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重大修改

(一)扩大预案适用范围

新《预案》将州外输入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由交通运输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纳入预案适用范围。

(二)修订应急响应等级

与州《总体预案》衔接,将应急响应等级由四个等级调整为三个等级,将生态环境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分开,不再一一对应,并细化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响应启动程序和组织指挥体系。

(三)增设州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办公室

与省《预案》衔接,增设州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办公室,明确办公室人员组成及职责。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州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管理局各1名负责同志任副主任。

(四)更新州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新《预案》根据《阿坝州机构改革方案》《阿坝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文件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并对成员单位职责逐一更新细化。增加州委宣传部、州防震减灾局、州通信发展办公室、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卧龙、九寨沟、黄龙、四姑娘山、达古冰川五个管理局等成员单位。减少州医保局、阿坝日报社、九寨黄龙机场公司、红原机场公司、中石油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等成员单位。

(五)调整现场工作组的组成及职责

将现场工作组由8个增加至9个,增加专家技术组,负责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为州指挥部提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意见建议。更新细化其余8个工作组的牵头、组成部门和工作组职责。

四、主要内容

新《预案》内容共十部分。

一是总则,由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响应分级组成。

二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主要明确组织架构体系及职责,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时,明确发生不同等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时各级指挥机构、各工作组及各成员单位工作主要内容及职责

三是预防、监测和预警,明确了源头预防、环境监管、联防联控、等预防措施,监测和风险分析、预警分级与发布、预警行动、预警级别的调整和解除等内容

四是应急处置,明确信息报告与通报、州(县)层面响应指挥程序、现场处置措施和应急终止程序等内容

五是后期工作,明确事件调查、损害评估、善后处置等内容

六是应急保障,明确队伍保障、物资和资金保障、通信交通和运输保障、技术保障、机制保障、责任保险等内容

七是预案管理,明确预案体系、编制及备案、评估及演练等内容

八是培训与宣传,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有关职责

九是责任追究,明确发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后责任追究相关内容

十是附则,明确预案解释部门和预案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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