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20年,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方法措施,确定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设施全面覆盖,服务网络互联互通,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二、编制《规划》的目的和意义
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促进阿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量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重大发展战略、重大风险防控、重点工程项目、金融风险防范、企业破产清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着眼于全州乡村振兴和城乡社会治理,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向基层延伸,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优化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提升乡村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认同率、首选率和满意度,构建具有民族区域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三、《规划》的起草过程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推进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今年3月初,州司法局及时成立了《规划》起草专班,深入各县(市),通过座谈、实地走访、广泛调研等方式,进一步摸清我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以及各县(市)对编撰《规划》的意见建议,在吸纳省上规划精神的基础上,对标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科学设置5年目标,明确工作路径方法,数易其稿,于5月中旬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在公开征求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意见后,经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本《规划》。
四、《规划》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有六各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是规划背景。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全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分析了“十四五”时期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面临的形势。
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并细化了“十四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主要指标。
第三部分是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基层基础。《规划》要求从实体平台建设、热线平台建设、网络平台建设、推进融合发展、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等五个方面着手,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基层基础建设。
第四部分是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规划》从提升普法质效、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优化律师法律服务、拓展公证服务业务领域、推进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化仲裁机构发展改革、服务基层依法治理等八个方面对此做了详细规定。
第五部分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具体包含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建设与拓宽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六部分是健全保障措施。《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基础保障、加强人才保障、加强监测评估等五个方面强化对《规划》的组织实施。
五、《规划》的特色与亮点
《规划》在总结提炼我州过去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州委推进法治阿坝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与法治阿坝“一规划、两方案”一脉相承,将为高质量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作为“十四五”期间我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突出打通法律服务通往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针对我州民族区域自治、宗教事务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增添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实现郎木寺、格尔登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逐步扩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重点寺庙覆盖面”“服务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着力培养汉藏双语法律人才”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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