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十四五”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02 11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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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十四五”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经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2022年8月1日,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阿坝州“十四五”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阿坝州地方志工作的目标任务、思路重点和保障措施,为推进阿坝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绘制了“路线图”。

一、《规划》编制背景

“十三五”时期,阿坝州地方志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主题,圆满完成第二轮修志重大文化工程和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州县两级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存史、育人、资政”三项主业得以较为均衡的发展。但还存在志鉴编制质量距“堪存堪鉴”标准还有较大距离,业务素质亟待提升等问题。

“十四五”时期,全州地方志事业必须紧扣中心,按照“1335”工作思路,以年鉴、地情、专题志书为核心,有序推进乡镇、村志编撰,第三轮修志启动等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取得新的业绩。

二、起草过程

按照州“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州地方志办公室在深入全州各县(市)、相关州级部门开展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四川省“十四五”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牵头草拟了《阿坝州“十四五”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初稿,经多次征求各县(市)、州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通过与全州“十四五”规划《纲要》衔接情况审查,专家评审和合法性审查后,反复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规划(送审稿)》由工作基础和发展形势、总体要求、全面做好志鉴编纂、提升志鉴编纂质量、深化方志开发利用、扎实推进基础建设、保障措施七个部分组成,正文共8200余字。

第一部分,工作基础和发展形势。对“十三五”全州地方志事业发展成就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总结,并对“十四五”时期地方志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与挑战进行了分析。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全州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三部分,全面做好志鉴编纂。从筹备启动第三轮修志、做好州县两级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做好重大专题志书编纂及指导工作、开展乡镇志、村志编纂和鼓励校志编纂五个方面对“十四五”期间全州志鉴编纂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第四部分,提升志鉴编纂质量。从完善地方志质量标准体系和严格地方志审核把关制度两个方面对“十四五”期间全州志鉴质量工作作出谋划部署。

第五部分,深化方志开发利用。从抓好地方文献整理研究、做好年度大事记编纂、加强地情普及读物编纂、加强地方志成果转化和积极宣传弘扬地方志文化五个方面入手,提出“十四五”期间方志开发利用的工作安排。

第六部分,扎实推进基础建设。从加强方志理论研究、推进方志馆建设、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扩大方志交流合作和做好地方志发展报告编写报送五个方面夯实地方志事业的基础建设。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主要阐述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依法治志意识、完善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四个方面内容,为实现《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四、特色亮点

该《规划》从我州地方志工作实际出发,明确提出了全州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与工作方法,对“十四五”时期我州地方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规划》将任务条理化、项目化,时间节点化和责任明确化,具有较强的规划特性和可操作性。

(一)厘清主责主业。《规划》把“坚持开发利用、宣传弘扬与修志存史并重”列入指导思想,使地方志事业更全面发展。在主要任务部署上,把志鉴编纂和提升志鉴编纂质量放在第一、第二的突出位置,要求“2025年,第三轮州、县地方志书编纂工作全面启动”“州、县两级地方综合年鉴不断巩固提升‘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成果”,确保“存史”工作如期推进。同时,从地情普及读物编纂、地方志成果转化、地方志文化宣传弘扬等多个方面,部署方志开发利用工作,确保“育人、资政”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二)任务明确合理。《规划》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因情施策的原则,制作17个专栏,对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实施路径,还根据任务的内容划分了责任单位,明确了各自完成的工作量及时间节点,重点突出,明确合理,可操作性强。如第三部分“全面做好志鉴编修”中的第四点“开展乡镇志、村志编纂”中就根据13个县(市)实际情况安排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三)具有地域特色。《规划》在细化落实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重点任务的基础上,也有效衔接了《四川省“十四五”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坚持从州情出发,做实地方志工作。如第三部分“全面做好志鉴编修”中的第五点“鼓励校志编纂”中,将我州中等专业学校纳入其中;第五部分“深化方志开发利用”中的第三点“加强地情普及读物编纂”中“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用少数民族语言编纂志鉴和地情读物”,并在对应专栏中将“藏文版地方志书籍和县(市)志”纳入其中,鼓励编写;第五部分“深化方志开发利用”中的第四点“加强地方志成果转化”中将阿坝州方志馆建设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结合开展专题研究;第五部分“深化方志开发利用”中的第五点“积极宣传弘扬地方志文化”中提出了“建强方志新媒体平台,打造州县共建共享方志新媒体‘志中阿坝’品牌,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巴蜀文化、藏羌民族文化,着力做好宣传弘扬红色文化、红色资源等方面的挖掘”;在第六部分“扎实推进基础建设”的第四点“扩大方志交流合作”中,充分结合我州东西扶贫协作及省内对口帮扶,推动地方志工作的交流学习。

五、重点保障

(一)法治保障。《规划》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加强宣传,提升依法治志意识,定期开展专题调研和督查,为进一步依法有序开展地方志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二)制度保障。《规划》要求,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地方志工作机制,深入落实“一纳入、八到位”要求,建立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年度绩效考评制,及时解决地方志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消除影响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不利因素,确保地方志事业依法有序开展。

(三)人才保障。《规划》要求,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严格按编制职数落实人员。探索地方志工作引才育才机制,健全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加强对新任负责人、志鉴主编(总纂)和修志人员培训,有序推进人员交流、轮岗、调训等工作。加强地方志人才智库建设,广泛吸纳各领域专家学者和熟悉地情的各界人士参与地方志工作,为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四)宣传保障。《规划》要求,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地方志工作者对当地文化建设的新贡献。深入挖掘地方志资源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价值,强化共享理念,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等媒体,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地方志、宣传地方志,使地方志成果更好地贴近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为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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