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保权益,现将我州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3年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年。
二、缴费时间
2023年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2月25日。
三、缴费方式
(一)社区、村(组)、学校代收。
城乡居民缴费人可到所属社区、村(组)委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校中的中专学生)、全日制研究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州户籍在州外异地就读的学生,可由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将医保费缴存到县(市)税务部门。中小学生按统筹地区规定办理。
(二)银行代扣。
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方式实现医保费代扣业务。委托扣款协议的签订可通过合作银行(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网银、柜面)、税务非接触式缴费(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
(三)银行代收。
城乡居民缴费人可到税务机关委托本地相关银行柜面、手机银行APP、网银、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渠道办理医保缴费业务。
(四)税务征收。
一是非接触式缴费。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含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医保费缴费业务。二是窗口缴费。可直接到各办税服务厅社保费征收窗口缴纳。
四、特殊群体缴费
具有本州户籍的以下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按照当年缴费标准给予一定补助,差额部分由本人承担。
(一)全额补助对象。
1.特困人员;
2.孤儿;
3.优抚对象。
(二)部分补助对象。
1.低保对象。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定额补助按照缴费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75%,即262.5元给予资助参保,个人缴纳87.5元。
2.监测对象。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个人缴费部分定额补助按照缴费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75%,即262.5元给予资助参保,个人缴纳87.5元。
3.稳定脱贫人口。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稳定脱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定额补助按照缴费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50%,即175元给予资助参保,个人缴纳175元。
(三)特殊困难群体动态管理。
医疗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允许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新增、减少和变更人员类别,资助参保以缴费时人员身份确定,待遇享受按费用发生时的人员身份确定。资助参保对象由当地民政、乡村振兴、退役军人部门提供。
五、各县(市)、卧龙咨询电话
(一)医保部门(参保咨询)
汶川县0837-6332301
理县0837-6825007
茂县0837-7466094
松潘县0837-7232652
九寨沟县0837-7726790
金川县0837-2523167
小金县0837-2786348
黑水县0837-8821770
马尔康市0837-2825625
壤塘县0837-2377178
阿坝县0837-2483800
若尔盖县0837-2291990
红原县0837-2662697
卧龙特区028-68714018
(二)税务部门(缴费咨询)
汶川县0837-6257195
理县0837-6823958
茂县0837-7421959
松潘县0837-7232902
九寨沟县0837-7726759
金川县0837-2522727
小金县0837-2782624
黑水县0837-6723858
马尔康市0837-2852850
壤塘县0837-2379772
阿坝县0837-2482479
若尔盖县0837-2290706
红原县0837-2663391
阿坝州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阿坝州税务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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